
【推荐】整治方案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方案 篇1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销售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三、强化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教,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职守,做好食品应急处置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整治方案 篇2河东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 ……此处隐藏12531个字……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大队成立“护卫天使行动”专项工作小组,结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克服思想上的懈怠。本着“有条件利用条件,没有条件创造条件”的.精神,使民警对“护卫天使行动”引起高度重视,形成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持续整治隐患,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整治隐患,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隐患地点进行持续治理,在辖区内的重点校园周围完善相关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线、信号灯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学生、幼儿的出行安全。同时采取责任分包制度,在学生开学返校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在校园门口指挥交通、疏导车辆,延长工作时间,切实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校车持续治理,加强巡逻管控校车持续治理,在校车工作治理中,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排查辖区学校新学期内是否增加新校车,摸清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同时要求路面执勤民警加强巡防管控,严防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学生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车辆,严厉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营。
四、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重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等重点工作,形式“护卫天使行动”工作的主体教育宣传活动。利用周末时间对各个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页、制作宣传板块等形式,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出行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共同关注“护卫天使行动”。
整治方案 篇10一、指导思想和整治任务
开展针对性的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措施,完善水上交通各项安全配套机制,确保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针对我镇非运输船舶的营运、渡口安全建设、公路渡运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联动,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镇联校、卫生院及各涉水行政自然村为成员单位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落实全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我镇的营运渡口,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和巡航检查制度;将客渡船燃油补贴与渡运安全挂钩。
(二)加强对渡口的安全日常管理。对我镇的四个渡口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渡口道路硬化,渡口的安全注意事项、渡口守则、“六包一”安全管理责任牌完好。检查停航封渡水位线设置是否完好,签单发航制度是否完善。
(三)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对我镇的非运输船舶实施常态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检验发证、标明用途、编号;组织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且无修理价值的船舶有同意进行拆卸。
针对三无船舶非法参与运营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营运船只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船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非法载客(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4日—20xx年7月10日)
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人员集中场所、渡口码头、涉水路段悬挂横幅5条以上、各村必须张贴标语20条以上、在各渡口码头设立宣传栏,并有必要启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
组建开展水上安全整治工作的专门队伍对本镇整治工作开展摸底调查,对所有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屡禁不止、隐患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对路面硬化、停航封渡水位线、标志标牌、“六包一”责任人员及电话等情况进行摸底。
组织船管员、签单员、非运输船舶管理人员、公路渡口管理人员参加由县交通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据县海事处制定的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技术指南,对我镇非运输船舶进行业务指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8月20日)
1、集中整治。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对影响水上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渡口渡船、码头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排查问题,完善渡口码头道路、标志标牌建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要申请销号,对仍需整治的,要安排资金,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队伍必须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督促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二是开展非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检验、培训,对合格船只进行检验核发证书证件,不合格船舶一律取缔拆解。
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村上个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行政村一级主要负责人与船主一体的安全责任制;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月例会制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制订签单发航工作程序和签单员考核办法。水上安全综治整治小组要督促有关学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10月底)
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在9月9日前,对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将巩固水上安全整治的各项成果,实现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迎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镇安监站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典型的违法案件。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综合整治队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有关村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办,确保工作效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并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手机等信息报送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